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属单位:人社局 所属分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时间:2024-03-2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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