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在福建省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创业优惠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创业资金扶持。每年面向全省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创业资金扶持。 
  (三)创业孵化服务。每年支持建设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并予以资金补助,通过受助基地为创业毕业生提供场地支持(免租金或低租金)、创业指导和创业孵化等服务。 
  (四)创业培训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政策规定享受不超过12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五)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闽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其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核定。

所属单位:人社局 所属分类:就业创业 时间:2024-03-2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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