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政策解读
时间:2019-04-03 10:02

2019年 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 

 

      为推动企业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3月,天下足球网_bob体育客户端-比分|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企联、工商联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2019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 

  

活动目的

鼓励企业、行业根据发展实际和职工诉求,围绕薪酬福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制定科学的劳动标准,不断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化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不断增强企业和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认可度。 

  

什么是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的行为。
 

 

集体协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参与民主管理”、“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力。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2010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的《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对集体协商的内容、程序、协议的审查等做了详细规定。 

 

集体协商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第一产生代表:产生协商代表;确定首席代表;聘请代表;培训协商代表。

第二启动要约:提出协商要约;要约答复。

第三协商准备:搜集各方面意见;准备协商资料;确定协商重点;进行协调沟通。

第四正式协商:举行集体协商会议,开始正式协商谈判,履行协商程序。

第五审议审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报送人社部门审查集体合同文本;合同公开、生效执行。

 

开展集体协商有何意义和作用?
      集体协商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通过集体协商方式签订集体合同以进一步明确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为个体劳动合同的订立提供依据,是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共同做法。
      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有利于把劳动者的利益诉求纳入理性合法的轨道,减少劳动纠纷和利益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双方理解沟通、真诚合作,有利于完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来源:福州人社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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