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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型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送达日期
1
行政处罚
江西德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和《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第172项第②项
台人社监罚字〔2024〕第7号
处罚款14900元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