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编号 |
执法依据 |
项目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批部门 |
审批结果 |
生效日期 |
救济途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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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杜某某 |
350122197310******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邱某某 |
350122197804******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李某某 |
350122198204******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滕某某 |
350122196110******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吴某 |
352201199508******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2号 |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三十七条 |
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逾期未改 |
福州智选嘉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 |
913501220708******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0号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四十四条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且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
河南兰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 |
91350122MA34******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七条 |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连江县香恋月半湾餐饮店 |
92350122MA31******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陆仟贰佰柒拾捌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第112号)第十五条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 |
连江衣天下服装店(个体工商户) |
92350122MADE******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贰仟陆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六条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连江县龙悦足浴会所 |
91350122MA32******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肆拾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九条。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连江县景颐酒店 |
92350122MA8U******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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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陈某某 |
350122195506******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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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刘某某 |
350182199511******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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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陶某某 |
513002198703******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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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福州天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913501223995******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 玖仟捌佰伍拾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